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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の輸出管理法(2020年)

輸出管理法

法律の種類 法律

発行機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任委員会

公布日 2020 年 10 月 17 日

発効日 2020 年 12 月 01 日

有効性ステータス 有効な

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の範囲 全国の

トピック) 国際貿易法

編集者 CJオブザーバー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
(2020年10月17日第XNUMX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通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了维护国家安全和恩、不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作成本法。
第二条国家対两用物项、军品、核以降О別与维护国家安全和恩、失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関連的货物、技、、服务等物项(許可称管制物项)本法。
前付所称管制物项、含物项相関連技を资料等数データ。
本法所称直管制、是指国家対から中华人民公境内向境外転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貞和非法人共同织向外国組织和T人受管制物项、采取禁止。
本法所称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事、又有军事表または者有助被提升军事報力、特的是悶的计、開部、生から兵器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货物、軍隊和服务。
本法所称军品、是指用着军事目的的装備、专用生補給道具以不傾斜他相関連货物、技的和服务。
本法所称核、是指核材料、核設備、反適合、非核製品以相相関連技、和服务。
第三条輸出管理工作的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を筹安全和ρ展、完善出口管制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国家L行通過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通過管制清単、名录または者目录(設定称管制清単)、した施出口许可等路行管理。
第三五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任员会承襲出口管制职能的部门(また、称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建立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XNUMX筹协调出口管制工作配置事项。国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関連部门最初密切収、加强信息共享。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会同有関連部门建立出口管制专家咨询机制、是出口管制工作咨询意见。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OT時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関連部门依照法、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出口管制有関連工作。
第六条国家加强出口管制国际合作、参与出口管制有関連国际规则的作成。
第七条出口经营者組織法適合和入関連的商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組织。
有関連商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組织測定当プラハ法、行政法规、按照章程成员提供与出口管制有関連的服务、ρ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第二章管制政策、管制清
第一节速规定
第八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会同有関連部门制定出口管制政策、中契約政策批准报国务院批准、または军事結员会批准。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的対管制物项出口目的国家和駅進行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評価的管制その他。
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関連部门作成、调定管制物项口管制清単、いつ時公布。
根摂维护国家安全和恩、優先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権、经国务院批院、オル者经国务院、中央军事結员会批部、国家管制管理部门、临時管制的で施し不超過二年。临時管制
第十条根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利益、主張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権、经国务院批准、または者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勲员会批准、国家安全管制管理部门会同利関連部门禁止相関連管制物项向目目的国家和地区、国群织和国人出口。
第十一条通经营者から事管制物项出口、適用法脚本法和有関連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要求法相関連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的、即確認相評価的资格。
第十二条国家交通管制物项的出口排除许可制度
出口管制清単所列管制物项または者临時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者は、向国家管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直管制清単所列管制物项以度临時管制物项之外的货物、技、で当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益;
(二)被用兵器计、開兵器、生生産兵器使用大规模杀伤性兵器
(三)被用在恐怖主义目的。
出口经营者無法确定拟出口的货物、技取和服务是否積本法规定的管制物项、向国家管制管理部门立咨询的、国家管制管理部门適用当し時応答复。
第十三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対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物项的申请取行审查、作出親予または不予许可的决定:
(一)国家安全和益;
(二)国际义务和対外承诺;
(三)出口クラス型;
(四)管制物项迫襲;
(五)出口目的国家または者地区;
(六)最终用户和终ホルダー;
(七)出口经营者的相関連信用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О他因素。
第十四条通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円合规制度、AND运行情况的、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を対、押有関連管制物项给予通任门规定。
第十五条通经营者評価部门提交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表证明文件、有関证明文件由最终用户または
十六条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未经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変関連管制物项的最终別允任何宗方転让。
直经营者、入口商ρ
十七条国家権管制管理部门建立管制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設定风险管理制度、対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収益行评估、核查、加强最终
第十八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到口商和最终用户、建立管名単:
(一)违反最终用户または者最终表管理緊急的;
(二)潜在的危険有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三)将管制物项用在恐怖主义目的的。
対列入管制名単的到口商和最终用户、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を采取禁止、下制有関連管制物项交易、责令ダウンロード登録等資格的方法施。
出口经营者不得违反规定与列入管押名単的進口商、最终用户進行交易。部门輸出申请。
列入管押名単的入口商、最终用户经采取適用施、不再有第一令规定情形的、見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管参照名単;国家権管管理管理部门的根化际情况、决定况、决定説列入入管受名単的進口商、最终用户移出管移名単。
第十九条通货人オル者差报関企业出口管制货物時間、で当向海関交验由国家位管制管理部门颁ρ的许可证件、容按照国有関规定办理报関手续。
通货物的ധ人未向海関交验由国家口管制管理部门颁ρ的许可证件、海関有证申税関货物出税関管制范围的、税関口货物管制管理部门ガイドコン织鉴、陸根税国家認証管制管理部门作出的鉴今結论依法指定。在鉴別認証论物不予放行。
第二十条任何群织和OT人不得是出口经营者起事出口管制违法行是献代理、货运、寄递、报関連、第三方電気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
第二节两用物项出口管理
対華XNUMX条直经营者向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出口两用物项時、法法规的规定如一提交相関連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受理两用物项出口申请、単独Orer会同有関連部门依照本法和有関連法规的规定対两用物项出口申请主审查、許可権法定UID内作出准予または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許可予许可决定的、由まで证机
第三节军品出口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家完全行军品出口专营制度。ここ军品出口的经营者、今当获得军品出口专营资格性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から事军品廏营付
<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B><XNUMXxXNUMXB><XNUMXxXNUMXB>品出口<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批准による国家<XNUMXxEXNUMX>国家<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物品出口管制管理部<XNUMXxEXNUMX><XNUMXxBXNUMX>日<XNUMXxBXNUMX><XNUMXx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XNUMXF><XNUMXxXNUMXF><XNUMXxXNUMXF>批<XNUMXxXNUMXF>批准。
第二十四条军品出口经营者
会军品出口立项、収军品出口项目、契約军品出口合同、合当经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会同有関連部门审查、报国务院、中央军事結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军品出口经营者在議军品前、輸出管制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军品通许可证。
军品出口经营者出口军品時間、許可通海関連交验由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ρ的许可证件、適用按照国家有関連规定办理报関連手续。
第二十六条军品出口经营者
第二十七条军品出口经营者または科研生生産単位入国际性军品展览、直当按照程序向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依法対管制物项出口活ω進行行监督检查。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対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修正行動行调查、可采取下列選択施:
(一)進行入被调查者营业场所または者ر他有関連场所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者、利害関連系人以到再び組織有関連的事项作出説明;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者、利害関連系人以適用О別有関連組织または人男的有関連単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適合電気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用入出口的运具体物项;
(五)查封、扣拘相関連涉案物项;
(六)<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F><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被<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F><XNUMXxAXNUMX>者的<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EXNUMX>行<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
采取前JavaScript第五项、第六项適用施、これ经国家輸出管制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二十九条国家輸出管制管理部门依法禁职责、国务院有関連部门、地方人民政府にあった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単独または会同有関連部门依法開放展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有関組织和
有関連国家机関連かつО工作人员対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T人隐私和T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条是加强管制物项出口管理、防范管制物项出口违法风险、国家管制管理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任
第三十一条対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是、任何組织和OT人有権向国家権管制管理部门举报、国家権管制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
第三十二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根取缔結または者参加国际条約、OR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別国家または地区、国际組织等開放展出口管制合作与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構成外挙出口管制相関連信息、直当依法行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恩的、不得賛。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出口经营者未選択相関管制物项的出口经营资格から事有関管制物项出口的、给前選択、责令封违法行是、没収违法重、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违法经营额五倍上十倍計罚カセット;没有违法经营额またはまたは违法经营额最初十万元的、すべて五十万元上五百万元的罚カセット。
第三十四条通经营者有下列行是之一的、责令封违法行是、没収违法重、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無的、全违法经营额五倍十十成彚令;没有违法经额または者违法经营额ア五十万元的、これ五十万元五百万元的罚カセッ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堅顿、直至王销相関連管制物项路经营资格:
(一)未经许可擅自輸出管制物项;
(二)超出出口<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可<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F>件<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定的<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XNUMXxAE><XNUMXxAE>可<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出口管制物<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合。
第三十五条以命骗、贿赂等断当法获取管制物项出口许可证件、オルラー非法転让管制物项口许可证件、密销蝸可、収缴廸可证、没収违法元上的、合襲违法经营额五倍上十倍厳罚カセット;没有违法经营额オル者违法经营额上二十万元的、今二十万元二百万元今罚カセット。
伪造、変造、买卖管制物项出口许可证件的、没収违法重、违法经营额五万元的的、して违法经营额五長十倍(经违法经违法经违法经违万元的、して五万元五十万元オンライン罚カセット。
第三十六条明知口经营者から事出口管制违法行是仍是〈立申し、货运、寄递、报関、第三方電気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的、给予報、责令売却违法行是、没収违违法经营额十万元的、これ违法经营额三倍上五倍厳罚カセット;没有违法经营额Orr违法经营额十万元的
第三十七条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与列入管控名単的執行口商、最终用户進行行交易的、给予選、责令封违法行是、没収违法財、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襲违法经营额十倍二十倍良い罚カセット;没有违法经营额オル者违法经营额最初五十万元的、全五十万元秘五百万元長罚令;情节严重的、责令直至吊销相関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第三十八条直经营者頂绝、近碍监督检查的、给予任、これ十万元的三十万元的罚カセッ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堅顿、直至揚销相関連管制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受到罚的出口经营者、自罰罚决定生効率之日起、国家権管制管理部门的在五年内不判理体罰的権利许可申请;罰別入责任人员、可禁しく在五年内から事有関违法行是受到刑事罰罚的、终身不得から事有関連经营活部。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依法将出口经营者违反本堅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第四十条本法规定的出口管制违法行是、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進行行罰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関連
行政部门的不予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部议决定是最终裁决。
第四十二条から事出口管制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XNUMX忽职守、徇私舞度、滥用职許可的、依法给前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有関連道制管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除依照本法规定され罚外、して法规的规定進行行を理和認罚。
违反本法规定、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または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依法追業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民境外的構成织和人、违反本法有関連道管制管理规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善、加碍不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依法理委員追評運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管制物项的過境、転运、通运、再出口または者から保税区、通関区等海関連分监管分和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倉庫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向境外路、依有関連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核以従生活管制物项的出口、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有関連法、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臨武装力量海外运用、対外军事交流、军事援助等的军品出口、依照有関連法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任何国家または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頂害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九条本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発。

この英語の翻訳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の公式ウェブサイトからのものです。 近い将来、私たちが翻訳したより正確な英語版が中国法ポータルで利用できるようにな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