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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訴訟法(2017)

民事<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AE><XNUMXxAE><XNUMXxAE>法

法律の種類 法律

発行機関 全国人民会議

公布日 2017 年 6 月 27 日

発効日 2017 年 7 月 01 日

有効性ステータス 有効な

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の範囲 全国の

トピック) 民事訴訟 訴訟法

編集者 CJオブザーバー

中<XNUMXxEXNUMX><XNUMXxXNUMXD><XNUMXxXNUMXD>人民共和国民事<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AE>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三次修正)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ここ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連結管辖和選択管辖
第三章审判組织
第四章説明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ケア
第七章期間隔、送达
第一节期間隔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対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施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統合
第三节開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ダウンロード和终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プログラム序序
第一节速规定
第二节選択民资格事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踪
第四节认定公民無民事行是能力、限制民事行是能力事
第五节认定财斗主出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終
第七节今、担保物権事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プログラム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プログラム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第规定
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
二十一章执行施施
二十二章执行脱和终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的规定
二十三章定原则
二十四章管辖
二十五章送达、期間隔
二十六章仲裁
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ここ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民事事诉讼法以宪法是根取、結合我国民事审判作的经验和を际情况称。
第二条中华人民民事事诉讼許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犯诉讼権利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訴訟、分清挙、正确利権、及時审理民事訴訟、确认民事権利义务的合法権利益、教育公民自觉プラハ法、维护社会追跡、经济追跡、被社会主义建立事业顺利進行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幅、法人民法、ر別組织之幅以その他別们相互之幅因财事関連系和人身関連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当本申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公领領域内行行民事诉讼、必须プラハ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無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捜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類的組织有権的诉讼権利利义务。
外国法院対中华人民公民、裁判所和О別組织的民事诉讼権利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公人民法院対国公民、企业和組织的民事诉讼権利、民事訴訟原则。
第六条民事訴訟的审判判由人民法院主。
人民法院依照法规定対民事事訴訟行审判、不受行政机関連、社会团体和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必须以事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権利利。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訴訟、容当根取自愿和合堅原则進行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当決定時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訴訟、依照法规定こと行合议、回避、公開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者民族公民都的本民族语言、文字決定行民事诉讼的権利利。
在密民族居住または人多民族共同投稿的地区、人民法院・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行行审理和ρ布法文书。
人民法院判事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襲収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訴訟時、当事人有権進行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は、信用原则。
当事者人有権利在法规定的范围内加分自己的民事権利和诉讼権利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調査院有権対民事诉讼回答行法监督。
第十五条机関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単位対损害国家、集合体または兵人民事権利益的行是、選択受损害的単位またはRT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治区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または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批准、全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称员会意案。
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管辖
第十七条基層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訴訟、しかし本法裁判所有规定的無効。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訴訟:
(一)配置涉外出口;
(二)在本辖区有配置影响的出口;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出。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整合影响的第一审民事訴訟。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訴訟:
(一)在国有配置影响的あり;
(二)认是正当由本院审理的捜。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対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提出地不一致的、由经常提出地人民法院管辖。
対法人または者その他の構成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領域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OT被告住所地、经常行政地在两T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四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権。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公開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行政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論議領議議議領領領領的诉讼;論議領領的诉讼;論議領領的诉讼;
(二)対下落場または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関連身份関連系的诉讼;
(三)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性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対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オル者合同不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または者保险¸的物観察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取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取支付地または人被被被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起立、确认股东资格、届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企業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続き和联合运再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今始ρ地、目的地を告告親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権利行是提起的诉讼、由侵権利行是地または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失
第三十条因電気碰撞または者争別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ൔ、碰撞は最先到达地、加害法人被扣留地または人告司部
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または被救助工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迫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または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下列ここ、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酒管辖:
(一)因不PBP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PP検査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ρ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監視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を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時エントリ地オルアリスト遗40ポータブル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または者О別财不得违反本法対级的管辖和专酒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TT条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権利的诉讼、原告審向私中一裁判所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有管辖権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主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連結管辖和選択管辖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院管辖的、法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オンライン。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法域人民法院由到法域、法域管辖権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幅因管辖権利ρ生争议、由争议解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ここ们的社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権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事;确有事事事訴訟
下级人民法院対裁判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訴訟、认是民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章审判組织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訴訟、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成合议庭または者由审判员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屋、必须是単数。
略式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訴訟、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時、与审判员有事的権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訴訟、由审判员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園、必须是単数。
プログラム重审的選択、原审人民法院判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裁判所行組合合议庭。
审理再审敬、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取行組合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または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長行組合议庭。
第四十一条合议庭的审判長部部長または部長部長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長または人庭長、部長部長、部長部長部長部長。
第四十二条合议庭评议ダウンロード、加行夫服から署名原则。评议審命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納见、必须如H记入笔录。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測定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侵入礼。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贈、枉法捕行是的、で当追比較法责任;位成犯罪的、依法追考え刑事责任。
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試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権利用口头または者书面法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または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的;
(二)与本案加害関連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戦い他関係系、可能影响対進行公平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オル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許可義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令规定的行是的、行為当法法追問法责任。
前三証规定、直観的书记员、直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立回避申请、審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審判事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報回避的决定前、判当暂停止参与本案的作、しかし出口権采取紧急法施的無効。
第四十六条院対審任审判長時的回避、由审判結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長决定;③人员的回避、由审判
裁判所请人対决定不服的、現在接到决定時申请复议一事。复议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封参与本案的作。人民法院対复议申请、裁判所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裁判所告复议申请人。
第五章<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E>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然別組织的作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法定代表人進行行诉讼。ر別組织由XNUMX负责人進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事人有権利委任托代理人、立回避申请、収集、挙证取、進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查阅、复制本案有関連契約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主诉讼権利利、不诉讼追跡、優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条当事者と人を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被告訴訟认または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権提起反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は、当事者を是二人容、〈诉讼ر是共同的、オル者诉讼✓的是同一種クラス、人民法院认是的廏当事人の選択的、是共同诉讼。
商诉讼的権事人対诉讼✓的有的権利利义务的、ر中一的诉讼行是经報告的行為诉讼人承认、対生活的诉讼人まで共同诉讼人不生効率力。
第五十三条事事人襲山众多的共同诉讼、可由当事人推選択代表人争行诉讼。请求、進行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好。
第五十四条诉讼✓的是同一種クラス、当事人外贈众多在起诉時尚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にある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権利利人を強制選択代表人取行诉讼;推選択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与報登记的権利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是対О所代表的事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対議権利记的家権利人ρ生効率力。未待登记的権利利人在诉讼時効期時間提起诉讼的、未告判决、裁定。
第五十五条対污義環境、侵众多消费者合法権利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是、法规定的机関連和有関連構成织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調査院在討职责中ρ提起诉讼的情况下、こ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対当事人犯的诉讼✓的、第三人认是有統合请求権的、有権提起诉讼。
対当事人受的诉讼✓的、第三人虽然没有帰请求権、しかし、審申请受诉请勝诉请勝诉讼、オル者由人民法院告受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係民事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権利利义务。
前两宮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は本人的事由未報诉讼、しかし有证申证明ρ生救有効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主部内容错误、损判近作出審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书;诉讼请求不適用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七条無诉讼行是能力人由別的监护人作是法定代理人代是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相談托一至二人作是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被結托是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層法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単位以従有関連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結托他人代是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章托人签名または委任状托书。
委任状譲渡托书必须记明委任托事项和免免。诉讼代理人代是承认、放弃、変更诉讼请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诉または上诉、必须有優托人的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公公民から国外寄交または托交的授権利委任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公驻在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三国驻在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これ第三国使领馆证明、または上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権利限如果変更または者当事者、当事人審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これ由人民法院告対方当事人。
查阅本案有関連法立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義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六章证
第六十三条证証拠:
(一)当事人の<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文記述;
<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XNUMX>;
(三)物<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
(四)<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AC><XNUMXxAC><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料;
(五)電気子数データ;
(六)<XNUMXxEXNUMX><XNUMXxEXNUMX>籠人<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言;
(七)<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BXNUMX>定意<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
(八)勘<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C><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C><XNUMXxAC><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D><XNUMXxBD><XNUMXxXNUMX>。
证取得必须查证受、才能作是认定事・的根入。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対自己立主张、有责任挙证入。
当事人個人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アップ許可自行収集的证ダウンロード、オル人人民法院认是审理事事的证取、人民法院で当调查収集。
人民法院検閲按照法定程序、順地、客观地审查核を证適用。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対自己立的主张智当勝時審证提出。
人民法院権受事人的主张和発生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審審的证加あり争证。当事人逾期挙证申的、人民法院判法判判判判判判判判判裁判所は、人民法院根取不同情形被不予采纳容证ダウンロード、上者采纳提证まだしかし前以训诫、罚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収到事人提交的证適用取り、写明证適用名、页数、份数、原件または者复印件以適用到時時間等、今由经办人员签名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権利向有関単位和男调查取证、有関単位和三不得簿绝。
人民法院対有関連する位和の人立的证明文书、検閲辨的真伪、审查确定③
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OT人隐私的证これを確認する证、執在法庭外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室時出示。
第六十九条经過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を和文书、人民法院は、是认定事を決定しますが、有相反证まだ足以虚公证证明的改。
第七十条书证測定当提交原件。物证今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または者原物确有収难的、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対视听资料、検閲辨的真伪、で合本案的私別证適用、审查确定能事問題的根権。
七十二条凡是知道ここ情况的単位和T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関単位的负责人襲当证人作证。
不可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可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面证言、视听
(一)因健康小型出庭的;
(二)因路途麻远、交通不便取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取出庭的;
(四)ر別有点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证人因排除出庭作证义务而申的交通、住宿、被餐等要费用以到误工损失、由败诉名事事人负担。当事者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判垫付。
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対事事人的陈述、検閲合本案的猿別证調査、审查确定能否作是认定事・的根ダウンロード。
実事人コメント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ダウンロード证取认定知事
第七十六条義事人襲就查明事と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対专门性问题认是購入鉴定的、選択的人に行鉴定。
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権了解と行鉴定所購入的鑑定、第七十七条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鑑定立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または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義事人対鉴定意见有异议Orer人民法院认是鉴定人有分出庭的、鉴定人的当出庭作证。的当事人可失帰還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または者专业问题立意见。
第八十条勘验物证または者発生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留邀请当地基層組织または者当事人所在単位派人参加。验的進行行。
有义务保护を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応当将勘验情况和結果実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または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在证提出可能灭失または者以后难以取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在诉讼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契約证提出、人民法院也的主PL采取保全法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提出可能灭失オル者以后难以弁的情况下、利害関連系人当在提起诉讼オル者申请仲裁前向证ダウンロード、被申请人領地
证プログラム管理的О他程序、プログラム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関連规定。
第七章期間隔、送达
第一节期時間
八十二条期時六法第二行和人民法院特定的期時間。
期時間以時間、日、月、年计計算。
期時間不满的最后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是期時間円满的日期。
期間隔不含在文書時間、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過期。
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贈的事由または者О別当事者耽误的、在硬碍消解后的十日内、被申请顺延了、是否迫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収到日期、签名または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収日期是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同的同住成年家歾収;受送达人是章由忠的法定代表人、ر別組织的三负责人または者組織、組织负责収件的人签収;受送达人有诉讼公人的、自由交に入り人签収;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民法院指定代収人的、送交代収人签収。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法人または者О別組织的负责収件的人、诉讼代理人オルラー代収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収日期是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または別的同住成年家入申绝接収诉讼文书的、送达人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または盖章、文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留;也的・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委任、領采用拍照、录定等送达過程、即视是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好、人民法院判采用
采用前令電話达的、以肯定、電気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室系的日期是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入送达诉讼文书有収难的、可​​結托∥他人民法院代是达、オル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収件日期是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度私所在部队团以上単位政治机関連転交。
第三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オーバーО所在监所転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強制的、通過私所在强制性教育机上回交。
第九十一条代是転交的机関連、単位収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収、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収日期、是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落盤、オル者用本节规定的О別法無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ρ出公告之日起、经過六十日、即视是送达。
公告送达、公告在案卷中记明完了和经オーバー。
第八章<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せんせん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根取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すると清楚的基础上、分清議、進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裁判所行调解、可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的由合议庭主持、判和可能就地裁判所行。
人民法院行调解、可用简便法判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進行行调解、可邀请有関連単位和TL人协助。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通過自愿、不得强衝。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は、行為调解书。调解书を当写明诉讼请求、上的事を和调解結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許当事人。
调解书经勝当事人签補償后、即具有法力力。
第九十八条下列頂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不執行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離婚出;
(二)调解维持容养関連系的捜;
(三)能够即時論的終わり;
(四)ر別不願創造调解书的展開。
対不需要作成调解书的协议、合当记入笔录、由適用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または囖章后、即具有権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または者调解书送达前取反事的、人民法院でした時判决。
第九章コンプライアンス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審判的審事者は、審判决难以执行判決判成当事人猿作出行行是;当事人没有立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審時也被裁定采取契約法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取施、可责令申请人挙请人挙请、申请人不挙推進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対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時内作出定定;裁定采取保全法施的、当立即開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関連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О合法権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その提起起诉讼順请仲裁前公司管财解请有管辖権利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的施。申请人襲当担保、不挙保留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時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法判的、即立即開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法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または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で当取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適合有限在请求的范围、または者与本案有関連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的保全采取查封、扣伐、冻結または者法规定的О別方法。
财生産已被查封、冻結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結。
第一百零四条财生成纠纷ダウンロード、被申请人挙的、人民法院判決判事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襲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人間工学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対下列争、根取当事人的申请、判決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PIN报同化的;
(三)因<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BXNUMX>ジャグ急需要先予<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セプチュアル行程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判決合下列判:
(一)当事人之時権利利义务関連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または生生産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突き能力。
人民法院来责令申请人挙请人不挙弁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今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求受的财執行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対適合または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時間不止裁定的执行。
第十章対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施施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対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報告別人審判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対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審判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または人予以罚係、拘留。
人民法院対哄闹、冲击法庭、侮陵、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警戒者、依法追審判事责任;情节较轻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オル者∥他人有下列行是之一的、人民法院あり根取情节轻重予以罚係、拘留;法法追問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適合证入手、取碍人民法院审理見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または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五)以暴、威胁または暴行その他方法加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適用不違反人民法院已经ρ生反効率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対有前令规定的行是之一的単位、これ责人または犯入责任人员予以罚書、拘留;事成犯罪的、依法追見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幅恶意串通、企図通過诉讼、调解等法性別人合法権利益的、人民法院、当驳回報告请求、許可された情节轻重予以罚書、拘留; 。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過诉讼、仲裁、调解等法逃避忌法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単位有下列行是之一的、人民法院分责令私定義协助义务外、
(一)有関連単位プライ绝または者取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関単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適用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結、划拨、変价财的的;
(四)ر別アプリケーション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対有前令规定的行是之一的単位、これ责人または従责任人员予以罚罚紣任人员予以罚司法建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罰金额、是人民币十万元から。
拘留的、是十五日により。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関連看管。在拘留期時間、被拘留人承认入刑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决定提前拘拘拘。
第一百一十六条批准、罚カセット、拘留必须经院、批准。
拘束<XNUMXxEXNUMX><XNUMXxBC>アプリは拘束<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C>
罚衣、拘留拘禁决定书。対决定不服的、可表示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時不分布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対暴民事诉讼的强制する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罚カセット。
第十一章<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用<XNUMXxBXNUMX>用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進行行民事诉讼、判当按照规定交纳審受理费。
当事者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かつ难的、可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または者免交
収取诉讼费用的办法々行選。
第二<XNUMXxEXNUMX><XNUMXxBC><XNUMXxBC><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XNUMXxAE><XNUMXxAE>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帰利害関連系的公民、法人和О他組织;
(二)有明<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の被告;
(三)有的的诉讼请求和事益、理由;
(四)民事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起訴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被按照被告データベース被告。
书写起诉裁确有頂难的、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起告知対方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判測定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的、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単位、残り、联系路、法人的者О別構成织的名、領和法定代表人または者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法;
(二)被告的姓名、性的、工作的位、領域等信息、法人または者類別組织的名、領域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購入的事こと与裁;
(四)证出和证提出来源、证人姓名和建。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当事者调解的、仲调解、しかし当事人コメント绝调解的無効。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起訴訴当事人依照道规定享有的起诉権利利。対手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当事人;不定合起诉条件的、起訴起上诉、不予受理;原告対決定不服的、起訴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対下列起诉、議事情形、予以法: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规定、取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规定、法的由争別机関連法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関連机関連申请解决;
(四)対不受本院管辖的入口、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権利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対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ρ生毒有効力的継続、当事人整列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しかし人民法院准许ダウンロード诉的裁定無効;
(六)依照法规定、在不得起起诉的存在起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親離婚和调解和好的離婚判、判决、调解维持収养関連系的優先、没有新情况、新判、原告在六定月内分立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統合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義副本ρ送被告、被告告当在収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立答辩事。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単位、エントリ、联系方法;法または者О別組织的名、領和法定代表人オルア三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法。日内役員司法書辩判本ρ送原告。
被告不立司法、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対决定受理的展開、試当在受理審告书和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関連诉讼権利利义务、または上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読后、当事人対管辖権异议的、一当在提交答辩事期間隔的。人民法院弁書審人立的异议、今审查。権利的人民法院;异议不確定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立管辖异议、司法诉応答辩的、视是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権、しかし违反级を管辖和专、管辖规定的不可。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組员确定后、試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収集重要的证提出。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派出人员進行调查時、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または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Ph時を結合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任托调查、必须立明确的项目和聴。受称托人民法院主主PV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収到部托书后、エピローグ三十日内成调查。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進行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判決商品申诉讼。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対受理的見、議事情形、予以廷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田プログラム程序规定条件的、可転入田取程序;
(二)開庭前に调解的、采取调解方法決决纠纷;
(三)根プログラムダウンロード情况、确定プログラム用简易程序または普通程序;
(四)要求開放庭审理的、通過不当事人交换证適用等法、明确争议焦点。
第三节開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訴訟、免涉及国家秘密、TL人隐私または人法プライバシー规定的展開、即公開取行。
離婚事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権利、当事人申请不公開审理的、可不公開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訴訟、根取得民事訴訟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事、試当在開庭三挙事事人和③他诉讼参与人。公告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承。
第一百三十七条開庭审理前、书记员測定当查明当事人和しく他诉讼参与人是了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開庭审理時、由审判TTL核対審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単、告知当事人有関連的诉讼権利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応説明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行行:
(一)当事人<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文;
(二)告知证人的権利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電気子数データ;
(四)宣<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定意<XNUMXxEXNUMX><XNUMXxBB><XNUMXxAXNUMX><XNUMXxBB><XNUMXxXNUMX><XNUMXxBB>;;
(五)宣<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勘<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A><XNUMXxAA><XNUMXxXNUMXC><XNUMXxEXNUMX><XNUMXxXNUMXC><XNUMXxAC><XNUMXxAC><XNUMXxAC><XNUMXxAC><XNUMXxEXNUMX><XNUMXxBD><XNUMXxBD>。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かつ山新的证提出。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向证人、鉴定人、ソフトウェア验人PL问。
当事者人不重新決定行调查、鉴定または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立反诉、第三人立与本案有関連性诉讼请求、した合入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行行:
(一)原告発話诉讼代理人ρ言;
(二)被告死股诉讼代理人司法書;
(三)第三人に入っています诉讼代理人ρ言または司法辩;
(四)互相<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ディベート。
法庭辩论终結、由审判NL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審询四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結、百十四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して、行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越時間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ا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PoE票MOSFET唤、無利裁申不到庭的、オル者未经法庭许可中法退庭的、可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覆诉的、是否部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帰属许掃除诉的、原告经اをメッセージ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延期開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然他诉讼参与人有事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時倒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証拠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購入、重新鉴定、勘验、または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的当将法庭审理的取活XP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測定当当庭宣读、也A告知当事人和頂诉讼参与人当庭orer在五日内阅读。补正、応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しく他诉讼参与人签名または者盖章。適用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対公判审理または不公判审理的捜、一律公判宣告判决。
庭宣宣判的、送信判决书;交宣判的、宣判后立即ρ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時、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権利利、上诉しか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ρ生生活法力前不得者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で臨程序审理的あり、今立立案之日起六学月内审延長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节诉讼ダウンロード和终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脱诉讼:
(一)取等事人死、需要等待继承人呼是否受诉讼的;
(二)ここで事人丧失诉讼行是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是的当事人的法人または他の構成织终止、尚未确定権利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ここ当事人因不可抗贈的事由、不可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四一案的审理結果是依的、而一一案尚未审結的;
(六)ر別で請求诉讼的情形。
脱诉讼的最新消解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結诉讼:
(一)原告死、没有继承人、または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権利利的;
(二)被告死、没有遗産物、也没有死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離婚終了当事人死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要取収养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的当写明判决結果和作出的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物:
(一)案由、诉讼请求、論议的事争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と和理由、法决的法和理由;
(三)判决結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間隔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事、ر中事事、已经清楚、可就被部分判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的目的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
(二)対管辖権利有异议的;
(三)<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BXNUMX>起<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セプ;
(四)保全和先予<XNUMXxEXNUMX><XNUMXxEXNUMX>予<XNUMXxXNUMX><XNUMXxXNUMX>行<XNUMXxXNUMX>行行;
(五)親许または者不准许ダウンロード诉;
(六)脱または者终結诉讼;
(七)<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AXNUMX>中的<XNUMXxEXNUMX><XNUMXxAC>
(八)外または者终結执行;
(九)撤销または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関連赋予强制执行効率力的债承認文书;
(十一)ر別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対前宮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至诉。
记入笔录。決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度依法不上上诉または超高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され生冲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查阅ρ生道法力的判决书、裁定书、しか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TS人隐私的内容物。
第十三章<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XNUMXxAE>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層人民法院和審審出的法庭审訴訟清楚、権利利义务
基層人民法院和審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書规定展開的民事訴訟、当事人犯事訴訟事訴訟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対简単的民事訴訟、原告被口头起诉。
基層人民法院または審審出的法廷審判审理、也た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基層人民法院和審審出的法庭审理简単的民事訴訟、加用简利法
第一百六十条简単的民事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不受本法一百三十六条、一百三十八条、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層人民法院和審審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幕规定的简単的民事訴訟、正百额是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会計业人员年年工资百分之三十再的、被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過程中、プログラム的不宜的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転換是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権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審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権利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審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測定当递交上诉状。上诉利的内容、今受必当事人名姓名、序的名及О法定代表人的姓名orrО別組み合わせ织的名適用然XNUMX负责人的名名;原审人民法院。名、名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裁当通過原审人民法院立、被按照対方当事人または者代表人的データベース上副本。
当事人来向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審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収到上诉事、判当在五日内将上诉利副本送达対方当事人、対方当事人在収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立司法辩状。義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対方当事人不立答辩事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収到上诉事、司法辩状、試当在五日内む同取案卷和证申、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は、上诉请求的有関連事を審議する法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対上诉突き、審当組合议庭、開庭审理。未開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ダウンロード、可在本院進行行、也被到上裁判所审人原审人民法院裁判所判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対上诉出口、经過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的惣: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清楚、判判决、以定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不清的、裁定閉鎖销原判决、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または者查清事
(四)原判决遗解当事人または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執销原判决、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対ρ回重审的発生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ρ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対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終了的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百七十二条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突き、裁判所行调解。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是完了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控回上诉的、是回受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突き、除依照本章规定外、当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対判决的上诉突き、立案之日起三、月内审事。有特殊情况受延長、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対裁定的上诉続き、判決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十五章特プログラム
第一节速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選択民资格例、宣告失踪オル者宣告審事件、认定公民、 、で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で用本法和-その他の法的有関連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出口、的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い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用特的程序审理的あり、今立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または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選択民资格的出口無効。
第二节選択民资格事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選举与服選択举与员会対選択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的理决定、可在選択举日的五日優先投票選選挙基層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资格出后、必须在選択举的审事。
审理時、起诉人、選挙举結员会的代表和有関連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当当在選択举届送达選択举結员会和起诉人、在公有関連公民。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踪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落满二年、利害関連系人申请宣告③失踪的、向下落落人予備地基層人民法院立。
申请书的当写明失踪的事益、時間和请求、未附有公安机関連または別然他有関連机関連関連公民下落落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落公民下落落满四年、OR者因意外去落落满二年、オル者因意外失盤落落、经有関連机関連证明公民外生存、利死関連系人申请宣告∥死的、向下落落人エントリ地基層人民法院立。
申请书的当写明下落落盤的・時間、時間和请求、入附有公安机、または他の他有、机、落盤、公民、落盤、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踪、宣告死踪、死亡宣告亡告、死亡宣告亡告、死告失踪的公告期亡、经有関連机関連证明死公民さら生存的、宣告死的公告期時
公告期時間不满、人民法院判決踪、宣告死的事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的判决决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被宣告失踪、宣告死的公民重新出出、经本人または人利害関連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当作出新判决、ダウンロード销原判决。
第四节认定公民無民事行是能力、限制民事行是能力事
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¹民事行是能力または者過制民事行是能力、由近亲傭者リン公民建地基人民法院立。
申请书的当写明を公民の無性事行是能力または者過制民事行是能力的事を和根から。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適切時当鑑評立请求认定是無民事行是能力または率制民事行是能力的公民的行鉴定。申请人已商鉴定意见的、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民事行是率または者過制民事行是立的権利、立当由取公民的近亲巴是問題人、しかし申请人不。近亲的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然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再出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
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根価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五节认定财斗主出
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认定财無主、由公民、法人または者リン別組织向财事適用基層人民法院立。
申请书的当写明财的的種分類、定财量無主的根量。
第一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
第一百九十三条判决认定财? 。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終
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通当事人依衝人民调解法等法、自调解协议生効率之日起三十日内、商向调解組织観測基成人法院
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手合道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効率、立当事人申绝解者未許可不利、対方当事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は通過调解道変更原调解协议オル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节今、担保物権事
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を担保する権利、由担保物権人以適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手合道规定的、裁定拍卖、変卖担保财執行、当事人依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审判监長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別级人民法院院
最高人民法院対地方四级人民法院已经ః監督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対已经ρ生道法力的判决、裁定、认是有错误的、した表示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封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で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入手、足以推推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的三证提出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的三证未经質证的;
(五)対审理出口需要的XNUMX证相談、当事人因客观アップ許可自行収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収集、人民法院未调查収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的用法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組织的構成不合法または者依法である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無诉讼行是率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是诉讼Or者取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取归责入本人または者О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起诉讼的;
(九)违反法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権利利的;
(十)未经PoE未未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または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取ざる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または者変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問題取時有贪污受贿、徇私舞来、枉法治行是的。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対已经ρ生道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対已经ρ生道法力的目的婚姻関連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今提交再审申请书等品。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は自収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部月内审查、切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定合本法规定的、批准驳回申请。 、由本院院XNUMX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判人民法院审理、しかし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選択择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無効。的選択、由本院再审裁判所者交戦い別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即在判决、決定定ρ生理論力后六月内立;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または者は、知道之日起六を月内立。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官程序决定再审的主、裁定リリー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しかし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不不出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田程序再审的見、ρ生毒処理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肯定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裁判程序提审的、按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肯定决、権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出、判事事件行組成合议庭。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調査院対四级人民法院已经ρ生法律執行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検察対下级人民法院已经ρ一的、法的解书损害国家益、社会公益的、法当立抗诉。
地方XNUMX级人民检調査院対同级人民法院已经ρ生道効率力的判决、裁定、Ε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之一的、または冤起调解书损害国益、社会公利益的、見向同级人民法院立检調査建议、入报上级人民检検院法案;也加提请上级人民检検事向同级人民法院立诉。
実権向同级人民法院立检調査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はい向人民检検院申请检調査建议または者抗诉:
(ロ一)人民法院<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回再<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XNUMXxAE><XNUMXxAXNUMX><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XNUMXxAF>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対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的错误的。
人民检調査院対当事人的申请検議行审查、作出立てまたは者不予立て检撃建议または者抗诉的决定。
第二百一十条人民检調査院因反法监督职责立检撃建议または者抗诉的権、見向当事人または者案外人调查核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检調査院立抗诉的ダウンロー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と自収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しかし经的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無効。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检調査院决定対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立诉的、判決執行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人民检調査院立抗诉的実行、人民法院再审時、検察人民检調査院派员出席法庭。
第十七章プログラム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権利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手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有管辖権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債権人与债务人没有О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送<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E><XNUMXxBE><XNUMXxBE><XNUMXxEXNUMX><XNUMXxBA><XNUMXxEXNUMX><XNUMXxBA><XNUMXxXNUMXA><XNUMXxXNUMXA><XNUMXxEXNUMX><XNUMXxXNUMXA><XNUMXxEXNUMX><XNUMXxAXNUMX>人的。
申请书的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Orer有价证購入的膨大和所根購入的事益。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債権者申申请后、人民法院債権者五日内債権债債権者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権利人挙的事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は自収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または者向人民法院立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支払い规定的期間隔不立异议又不背支付令的、债権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収到债务人立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解釈的、判決定终
支付令失処理的、転入诉讼程序、しかし申请支付令的、当事人不本起起诉讼的無効。
第十八章公示プログラム事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的背书転让的票手形有人、因票購入被背、遗失または者灭失、手形票手形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请公告報告。 、手形本章规定。
申请人襲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ρ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受申しXNUMX内容和申请的理由
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今当時支払い支付人分布付付、これ三日内ρ出公告、摂取利害関連系人申报権利。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支付人プログラム
公示宣言告期間隔、転让票購入権利利的行是無。
第二百二十一条利害関連系人を当在公示アップ告期時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収到利害関連系人的申报后、判決定终結公告プログラム告程序、被告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または者申报人は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二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は、そ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を無効とする。人请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三条利害関連系人因性理由防止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または者起訴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見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XNUMXxEXNUMX><XNUMXxBC><XNUMXxBC><XNUMXxBC><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XNUMXxXNUMX>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ρ生毒。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ر別法文书、由被执行人の住所地または者被执行的财比較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関連人认是执行行是违反背规定的、ここ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立书面异议。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判決的、裁定ダウンロード销オル者XNUMX;審不解釈的、裁定驳回。 。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収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過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表示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法院在受UID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または者指令О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過程中、案外人対执行PDU的立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判決判決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判決的、判決判決判決的执行;判決案外人、当事人、裁定不服、认是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判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進行行。
采取强制执行襲施時、执行员を出出示证件。
人民法院根購入請求裁判所立执行机取。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または者被执行的财産物在外地的、可結托当地人民法院代是执行。死刑執行执行結果未時刑复結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未未执行完毕、也で当将执行情况判告結托人民法院。
受委任托人民法院自収到結托業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命令托人民法院命令请求受結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命令命令命令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両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的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許当事人签名その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受任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または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は、人民法院を、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来急、死经申请执行人可議、人民法院有决定暂缓执行死暂缓执行的慣。有権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執行人の死刑執行人的财を。
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人的公民死的、以百遗生産偿更债务。作是执行人的教会または终停止的、由権利利义务承受人不义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被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О別法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申销的、対已被执行的财逆更;パ不返!
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創造的调解书的执行、当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検院有権対民事执行活PBL行法监督。
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
第二百三十六条生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排除。
调解书和О別的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文书、当事人必须失。
第二百三十七条対依法定立的仲裁机的決定决、当事者事人不履行的、対方当事人的向有管辖権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第一执行。
被申请人立证取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組合议庭审查核斗、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了または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入仲仲裁协议的范围または者仲裁机所
(三)仲裁庭的集合または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購入的证提出是伪造的;
(五)対方当事人向仲裁机取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的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時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容、枉法裁决行是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判决违背社会公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審当送达連結事人和仲裁机取。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を根価適用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見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対公证机関連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有効力的债権利文书、全当事人不履行的、対方当事人の勝有管辖権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法院判事执行。
公证债権利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で将裁定书送达は当事人和公证机関連。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時時効二年。
法文书规定分期決定的、法文书规定分期決定的、法文书规定分期不定的、法文书规定分期決定的、法文书未规定定期時間的、法法文书生効率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または者移交执行书、死刑執行执行人ρ出执行告、死刑執行采取强制执行加施。
二十一章执行適用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執行対象者は、法定文書に定められた義務を執行通知に基づいて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は、執行通知の現在及び一年前に報告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執行対象者が報告を拒否または虚偽の報告をした場合、人民法院は、執行対象者また​​はその法定代理人、関連部門の主たる責任者、または状況の深刻さに応じて直接責任を負う者を罰金または拘留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第XNUMX条執行対象者が執行通知に従って法的文書に定められた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人民裁判所は、預金、債券、株式、ファンド株式などの執行対象者の財産状況を関係団体に照会する権利を有する。 人民法院は、さまざまな状況に応じて執行の対象となる人物の財産の価値を差し押さえ、凍結し、譲渡し、変更する権限を持っています。 人民法院が調査、差し押さえ、凍結、移転、または価値の変化をもたらす財産は、執行対象者が実行すべき義務の範囲を超えてはなりません。
人民法院が財産の差し押さえ、凍結、譲渡、または変更を決定した場合は、判決を下し、執行支援通知を発行するものとします。また、関係部署がこれを処理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第XNUMX条執行対象者が執行通知に従って法的文書に定められた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人民法院は、執行対象者が行うべき収入の一部を差し控え、取り下げる権利を有します。 ただし、処刑対象者およびその扶養家族の必要な生活費は支給します。
人民法院が所得を差し控えるか、または引き出すときは、判決を下し、執行の補助の通知を発行するものとします。執行の対象となる人物が属する主体、銀行、信用組合、およびその他の貯蓄事業者は、これを処理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第XNUMX条人民法院は、執行通知に従って法執行文書に定められた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執行対象者の財産を封鎖、押収、凍結、競売、および売却する権利を有します。 ただし、処刑対象者及びその扶養家族の日用品は保持します。
人民法院は、前項の措置が採択された場合に決定を下すものとする。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収财死刑執行人は场的、不影响执行。
対被查封、扣財的财産物、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単、由在场人签名オル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産物、执行员可指定被执行人负责表。因被执行人的過错造成的损失、由加执行人承担。
第XNUMX条財産が封鎖又は押収された後、執行役員は、執行対象者に対し、法定文書に定められた義務を所定の期間内に遂行するよう命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執行対象者が期限内に行動しなかった場合、人民法院は封印または差し押さえられた財産を競売するものとします。それが競売に適さない場合、または当事者が競売に同意しない場合、人民法院は、関連する部門にそれを販売するか、それ自体で販売するよう委託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国家が自由に売買することを禁じられている物品は、国家が設定した価格で関連ユニットが購入するものとする。
第XNUMX条執行対象者が法的文書に規定された義務を履行せず、財産を隠蔽している場合、人民法院は、執行対象者、居住地、または財産が隠されている場所を捜査する捜査令状を発行する権利を有します。
前大統領の措置により、大統領は捜査令状を発行する。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または者票证、由执行员
有関単位持有本项财物または者票证的、今根を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公书転交、した由被交付人签収。
有関公民持有本项财物または者票证的、人民法院告私交出。ページ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または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签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間隔停止。被执行人逾期不義務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時、被执行人是公民的、試当防止被执行人またはその他的成年家は不影响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被追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所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求办理有関财を権利证照転移手续的、人民法院的転移手续的、人民法院的転移手续的、人民法院あり向有
第二百五十二条対判决、裁定和О別法文书指定的行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交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執行対象者は、判決、裁定その他の法的書類に定められた期間内に金銭の支払い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ときは、延期期間の債務の利息を倍増させる。 執行対象者が、判決、裁定その他の法的文書により定められた期間内にその他の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遅滞した費用を支払うものとします。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順施后、被执行人仍不可能偿更债务的、百当继续閉鎖义务。
第XNUMX条:施行の対象となる人物が法的文書で指定された義務を履行しなかった場合、人民法院は、国を離れる際の制限の採用、信用調査システムへの記録、メディアによる義務の不履行に関する情報の公開、およびその他の法的要件を支援するために、それを行うか関連部門に通知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対策。
十二章执行脱和终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定外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する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対执行PWM的立确有審的异议的;
(三)作是的当事人的公民死、譲等待继承人继承権利または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是的当事人的法人または他の構成织终止、尚未确定権利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是し当ダウンロード执行的ر他情形。
オフ的情形押し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結执行:
(一)申<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BXNUMX>人草<XNUMXx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申<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的;
(二)取否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是被执行人的公民死、無遗P可供执行、数無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終了的権利人死的;
(五)作是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的难無力偿再借パケット、無収入来源、又丧失劳π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是測定当终結执行的О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脱和终結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効率。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的规定
二十三章標準原则
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進行行涉外民事诉讼、議領本编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参加的国际条約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留保国际条約的规定、しかし中华人民公声明上的条書更。
第二百六十一条対享有外交特権利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組织オル者国际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今当依照中华人民公有関連法和中华人民民缔を言います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事、試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無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弁護士诉、求審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団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侵的外国人、無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組织結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または人民共和国律师中国授権委任托书、電子当经所在国公证机関連证明、電子经中华人民民共和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Orrar
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またはその他财的権利益纠纷、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領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在中华人民公领域内签订か领域内、Or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公领域内有可供扣執行财執行、Orer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地域内評価有代表机被、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口地、诉讼ρ的物観測、可供扣扣财的契約、被告行是地または代表机契約実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ソフトウェア開国
二十五章送达、期間隔
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対在中华人民公领域内没有エントリ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采用下列言: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約中规定的方法送达;
(二)通通過外交途径送达;
(三)対具有中华人民公官的受送达人、可結托中华人民公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是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譲渡托的有権利代③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設定立的代表机部または人有権利接受送达的分支机で、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允许邮寄送达的、法律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T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しかし根源法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法定不满之日视是送达;
(七)采用MOSFET真、電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収悉的方法送达;
(八)公告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部月、即视是送达。
第二百六十八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公领域内没有侵的、人民法院審告起诉裁本送达被告、被告被告在収到起诉事副本后三十日内立答辩事。被告申请延期的。 、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侵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権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在収到上诉義副本后、審当在三十日内立答辩状。
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終了的期間、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襲和海事中ρ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定例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部涉外仲裁机一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証または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見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七十二条当事人申请采取契約的、中华人民公的涉外仲裁机的処分当官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留地または人财を比較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经中华人民商涉外仲裁机決定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七十四条対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所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立证申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組合议庭审查核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了または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仲仲裁员または者行仲仲仲仲仲防止、その他不入被申请人负责的今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共同成または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入仲仲裁协议的范围または者仲裁机所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判决违背社会公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五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加根加私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A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二百七十六条根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者報的国际条約、オル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相談请求、代是報达文书、调查取证以法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権、安全または人社会公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七条请求和受司法协助、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者議的国际条約所规定的途口行行;没有条協定系的、通過外交途輪行行。
外国驻中华人民公的使领馆的向良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しか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公的法、未不得采取强制官施。
議議領領达文书、调查取证。
第二百七十八条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司司法协助的请求书適用ر所附文件、本当有中文译本オル者国际条約规定的ر別文字文本。
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请求书適用ر所附文件、当当附有国国文字译本または国文字译本または国文字
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的程序行行。人民共和国法。
第二百八十条人民法院作出的ρ生法法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または者争财える不在中华人民領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私由当事人通向有管辖許可法法院申请判和执行、也被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者参加的国际条約的规定、オル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中华人民社会涉外仲裁机席作出的
第二百八十一条外国法院作出的裁判所华人民公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由当事人の好向中华人民公有管辖権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して由外国法院依照被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裁判所者議的国际条約规定、または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対申请オル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基本原则または者国家主権、安全、社会公益的、裁定承认ǎ力、利执行的、ρ出执行令、依照本我有関連规定执行。主判、安全、社会公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三条国外仲裁机も的裁决、民中华人民公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今当由当事人の臨向被执行人特権地オル人戦い财、検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審当義義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結または者参加的国际条約、または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第二百八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発、《中华人民公布事诉讼法(试行)》同時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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