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ポータル-CJO

中国の法律と公式の公文書を英語で探す

英語アラビア語中国語(簡体字)オランダ語フランス語ドイツ語ヒンディー語イタリア語日本語韓国語ポルトガル語ロシア語スペイン語スウェーデン語ヘブライ語インドネシア語ベトナム語タイ語トルコ語マレー語

中国憲法(2018)

憲法

法律の種類 憲法

発行機関 全国人民会議

公布日 2018 年 3 月 18 日

発効日 2018 年 3 月 18 日

有効性ステータス 有効な

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の範囲 全国の

トピック) 憲法

編集者 CJオブザーバー

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次
序文
第一章总纲
二章公民的基本権利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結员会
第五节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三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
第七节监伝結员会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事件院
第四章命、国歌、国徽、首都
序文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建渐変成半繁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是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民主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まで生了収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変魔。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導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是领福的中国共産党领導中国共産党人民、在经历了長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頂一期的斗争以后、终的推収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説资毛治、可能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ここ、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権力、成是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財すると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過越。生生産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成、人民民主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国主义、霸権主义的領略、破坏和武着、增强了国防。でき了明自由的成効率。广成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生党领導中国社会族人民、在马克思座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き下、坚持真理、執错误、战胜许多中国社会主義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産党领導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三位代表」議思想、科学社会主義观、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坚持改革開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XNUMX项制度、主义市场经济、ρ展社会主义民主、ユニット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ρ展かつ、自力更生、艰苦奋斗、プエルト社会主義、业、农业、国防和科学社会主義生态文明协调‰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是阶级已经消灭、しかし是阶级斗争到将在する范围内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未。主一祖国的大业是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操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学習、团結適合可团的、優主社会主义劳PINer、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一一勝力存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广泛的爱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一战線組织、過去ρ挥了目的历史作用、今威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主義和対外友好活PL中、在進行社会主义今代化建して、维护国家的中国共産党领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長年期存和P展。
中华人民民是別民族族人民共同缔造的で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結連結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関係系已经确立、今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律的斗争中、要反対大民族主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対民族民族主义。
中国的前事是同世界的前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対外交政策、坚持的相敬主権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ρ展道、坚持互利共赢開放战略、帝国主义、霸権利主义、兵民主义、加强同世界旗人民的团結、支持强同世界七人民的团結、安全绺护世界和平和五原則
本宪法以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四族人民奋斗的勝、规定了国家的実現法存任务、是国家的権法、具有最高的権法力。政党和各社会团体、憲法业事业憲织、都必须以宪法是的的活PL親则、憲法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存事的职责。
第一章总纲
第XNUMX条中華人民共和国は、労働者階級が主導し、労働者と農民の同盟に基づく人民民主独裁政権下の社会主義国である。
中国共産党领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的的特色。
第XNUMX条中華人民共和国のすべての権力は国民に帰属します。
国民が国家権力を行使する機関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とさまざまなレベルの地方人民代表大会です。
人民依照法规定、通過XNUMX経済事事务、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と実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とすべてのレベルの地方人民代表大会は民主的に選出され、国民に責任を負い、彼らの監督下に置かれます。
国家行政机関連、监検机関連、审判机関連、检検査机関連都由人民代表大会生、対、负责、司法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的职権的划分、集合の分割的的的一领導下、とP挥地方的主PV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家トップ民族的团結利和恩、维护和ρ展XNUMX民族的平等团結互助和谐関系。反対民族何民族的歧视和圧力迫、禁止断坏民族团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是。
国家根アクセス多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XNUMX多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ρ展。
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自治自治行政区画自治自治行政区画自治自治行政区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自治
民族都有使用和‰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取または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法治国家、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的一和尊严。
順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業触。
適合国家机関連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四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構成织都必须観測宪法和法。
任何組织または者組織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的特権。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解放功人的制度、按劳利、按劳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是た、多種所有制经济共同ρ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的、多種分配制的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導力量。国有国有经济的巩固和ρ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連体经济連承包经营是基础、経済分結合的双層经营コース。农村中的生源、供销、経済、解费等本生産事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群织的劳PLer、有権在経済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副业和饲养自留性。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加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四種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PL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集合织的合承権利和恩、鼓クリック、指導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入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徳规定属集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荒地、滩涂さらに。
国家維持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PIN物和植物。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生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許留地、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許留山。
国家是了公益的需要、土地収用法规定土地収用行征収用土地収用用给予补偿。
任何構成织または行為者TT人不得侵占、买卖または上以胡他法非法転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権利する依照道的规定転让。
適合使用組織構成织和T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在病规定范围内的―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選択組分。
国家保护TT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務権利利和益。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的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承私有财的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的権利和继承権。
国家是了公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公民的私有财を実行する上収または者征用を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国家通過提高劳π者的积极性和技和经济効率益、‰展社会生活躍力。
国家厉行节約、反対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価格和消费、兼顾国家、集合体和人的利益、在ρ展生生産的基础上、購買生産人民的物事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騎同经济‰展水平相適応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的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経済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群织または者対人扰乱社会经济追跡。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规定的范围内有権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规定、通過职工代表大会和生活法、L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組み合わせ织在プラハ有関連法的構成下、有独立進行行经济活π的自主権利。
集合体经济構成织行民主管理、依照法规定選択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者配置问题。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О別经济組织または者T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領华人民共和国領华人民共和国領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て业または廣然经济コン织最初行四種言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廏济
在中境界内的外国企业和О別外国经济群织以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露出中华人民公的法。
第十九条国家ρ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的。
国家举办各種教育、初初等义务教育、ρ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未教育上等教育、未初等义务教育。
国家༕一種教育施施、扫除文盲、対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他劳PIN者進政治、文化、科学、技、、业务的教育、鼓クリック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構成织、国家企业事业構成织和О別社会力量依照法规定举办本種教育事业。
国家推<XNUMXxEXNUMX><XNUMXxBXNUMX><XNUMXxBXNUMX>求全国通用的普通<XNUMXxEXNUMX><XNUMXxAF><XNUMXxAF>籠。
第二十条国家P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かけ科学和技技術知识、奖コメント科学研究積和技技術创造。
第二十一条国家PL展医疗卫生事业、PHP展今代医药和我国MOSFET美药、鼓評和我农村集体经济群织、国家企业事业組织和街道組织举办健康。
国家体体スポーツ事业、開展群众性的体スポーツ活PL、增强人民体質。
第二十二条国家ρ展是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CT事业、新闻广納電気视事业、出版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他の历史文化遗調達。
第二十三条国家培养是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種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家的队伍、创造条件、これは在社会主义今代化建、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通過トップ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訳和执行四種守则、公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され。
国家倡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PIN、爱科、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長行爱国主义、集産主义和国际主义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対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О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卓、使集団的增長同经济和社会P展计划相適応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态環境、防治污染和その他公害。
国家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二十七条順十七条順简的原则、効率官责任制、加行工作人员的とし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官主义。
適合国家机関連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権、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公司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時法当依照法规定公務部行宪法宣誓。
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圧叛国和私別犯罪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PL、制断免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松一犯罪的活、惩办和変形犯罪
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民的武装力量来人民。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現在化化、正规化的建化、增强国防力量。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公的行政行政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是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是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是区、县。自治州分是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州市都是民族地方。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立時得法立特行政区。在特行政区内行的制度按照容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義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商保护在中通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権利利和恩、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対価政治速報避难的外国人、可给予受庇护的権利利。
二章公民的基本権利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都是中华人民公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敬人権。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规定的権利利、同時憲法和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民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职业、家から、宗教信仰、教育的、财的例况、ダウンロード、都有選択举権和被選択举権;しかし是依照法被剥夺政治権利利的人改。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国家機関、社会組織、または個人は、市民に宗教を信じるか信じないように強制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また、宗教を信じる市民または宗教を信じない市民を差別してはなりません。
国家保护善的宗教活Ⅴ。任何人不得宗教秩序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今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
宗教<XNUMXxXNUMXB><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AXNUMX><XNUMXxAXNUMX>体と宗教事<XNUMXxEXNUMX><XNUMXxEXNUMX><XNUMXxXNUMXA><XNUMXxXNUMXA><XNUMXxAXNUMX>不不受外国<XNUMXxEXNUMX><XNUMXxXNUMXA><XNUMXxXNUMXA><XNUMXxXNUMXA><XNUMXxBF><XNUMXxBF>の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事件院批准または决定または人民法院决定、不由公安机関連执行、不受捕捕。
禁止非法拘束和以監別方法非法剥夺または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公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公公民的家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または非法密公民的家。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的保护。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罪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公公民対的任何国家机関連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立批评和建议的権利利;的権利利、しかし是不得捏造または者権利曲事すると行诬告陷害。
市民の苦情、告発、または報告については、関連する州の機関が事実を確認し、それらを処理する責任を負う必要があります。誰も抑圧したり報復したり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
由来国家机関連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権利罰到到损失的人、有依視法规定選択赔偿的権利利。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劳PIN的権利利和义务。
国家通過剰XNUMX種労働条件、创造劳PL就业条件、加强劳PIN保护、改善劳PL条件、これはP展生生産的基础上、提高劳π报単和福利待待。
劳π是健有劳PIN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組织的劳提倡公民から事义务劳π。
国家対就业前的公民訓練行P雇用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PL者有休息的権利利。
国家ρ展劳π者休息和休养的設定施、规定职工的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義规定すると行企业事业構成织的职工和国家机関連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公民在年老、病気または者丧失劳π能力的情况下、有から国和社会获得物的帮助的権利利。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重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酒、待军人家。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他有残実行公民的劳PIN、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受教育的権利和义务。
国家育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質等方面適合ρ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公民民有進科学研究、文学艺CTL创作和О他文化活PIN的自由。国対するから事教育、科学、技、、文学、艺であ和松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到来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クリック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主義面好有同男子平等的権利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権利利和恩、すると行異同工同同版、帝养和選択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有有行计划卓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荒れ坏婚姻自由、荒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商保护华侨的権利的権利利和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承権利利和益。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公公民在鞭自由和権利利的時間、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合体的利益和類別公民的合許自由和権利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维护国家一一和全国私民族团結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公公民必须服公宪法和法、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営、露出劳π纪律、露出公視、尊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名和恩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名報的行是。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重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民兵団织是中华人民公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公公民有依照法纳税的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権力机関。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大国家立法権。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立区和军队選択出的代表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選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生办法由生规定。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完了满的两TT月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必须収益下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選举。人民三分之二上的選挙通越、選挙推迟選举、延TTL本人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臨情况結束后一年内、必须成下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選択举。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称员会招集。如果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员会认修正規定、任意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すべて临時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時間、選択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過列职権:
(一)修改<XNUMXxEXNUMX><XNUMXxAE><XNUMXxAE>法;
(XNUMX)憲法の施行を監督する。
(XNUMX)刑事、民事、州の機関およびその他の基本法を策定および改正すること。
(XNUMX)中華人民共和国の会長および副会長の選挙。
(XNUMX)中華人民共和国大統領の指名に基づき、国務院副総理の候補者を決定し、国務院副総理の指名に基づいて、副総理の候補者を決定する。首相、国務院副総理、大臣、委員会の理事、監査人、国務院秘書長。
(XNUMX)中央軍事委員会の委員長の選出;中央軍事委員会の委員長の指名に従って、中央軍事委員会の他のメンバーの候補者を決定する。
(XNUMX)国家監督委員会の理事の選出。
(XNUMX)最高人民法院の大統領の選挙。
(XNUMX)最高人民検察院の主任検察官の選挙。
(XNUMX)国家経済社会開発計画および計画の実施に関する報告書を検討し、承認する。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XNUMX)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任委員会の不適切な決定を変更または取り消すこと。
(XNUMX)中央政府直下の州、自治区および地方自治体の設立を承認する。
(XNUMX)特別行政区の設立と制度を決定する。
(XNUMX)戦争と平和の問題を決定する。
(XNUMX)国家権力の最高機関によって行使されるべき他の機能および権力。
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権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譲渡员、国部部長、室委任员会主任、审计長、秘书長;
(三)中央军事委任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協議员会О別組み合わせ员;
(四)国家监行結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TTL;
(六)最高人民检検院检射。
第六十四条宪更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または者五分之一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表的的三分之二上的求通オーバー。
法律和別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母代表的過半数通オーバー。
第六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由下列人员組成:
委任员NL、
副会長员TTL男、
事務総長、
何人かのメンバ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組民族员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選举的有権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的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的組メンバー员不得担任国家検検、监調査机、审判机司法和检調査机司法职务。
第六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每任期同成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任功职権到下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新的常务団员会是止。
委任员NL、副委任员NLВ续任职不得超過两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巻下列职権利: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A施;
(二)生成和修改除的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時間、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行行分単位补充和修改、しかし是不得同性法的基本原则相見触;
(四)解释法;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間隔、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ρ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過程中所必须作的部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結员会、国家监郡結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調査院的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業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閉鎖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権力机関連性同宪法、法和官法规相覚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間隔、根取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長、委任员会主任、审计長、秘书長的人選択;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間隔、根取中央军事結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任员会О別構成员的人選;
(十一)根一国家监調査結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調査結员会副主任、委任员;
(十二)根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审判员、审判委任员会審员和军事法院院長;
(十三)根入最高人民检調査院检攻長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調査院副检調査長
(十四)决定驻外全権代表的任免;
(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結的条約和議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О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名称称号;
(十八)决定特恩;
(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時間、如果ガイドライン到国勝武装侵略または者必须侵略国际時間共同起侵略的条約的情况、决定战勝态的宣布;
(二十)决定全国总π员または人局部PL员;
(二十一)决定全国または非常事態宣言、自治区、直辖市入紧急状态;
(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О他职権。
第六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協議员NL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的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会议。
代表员NL、副委任员NL、秘书NLコン成団员NL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的、最新作。
第六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称员会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入报告作。
第七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民族代表员会、宪法和信员会员会、财政经济結员会、教育教文化卫生委任员会、外事部员会、华侨称员会和雅民代表大会、委任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的领導。
と专门部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领導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関連议案。
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认是定的時間時間、別軇関連委員会问题的调查結员会、定劥告、作出相事的决议议。
调查団员会進行调查的時間、腰有関連性国家机関連、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的挙的的方法。
七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組成人员、有権依照道规定的程序分を適用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称员会职権范围内的议案。
第七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開会期時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審员会組成人员在常务委任员会開会期時間、有権依視法规定的程序立国务院または国务院主、部务员会的案。受質询的机関連必须负责回答复。
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時間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许可、不司逮捕または役事审判。
第七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会议上的ρ言和表决、不受法追問。
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法宪法和法、憲国家秘密、と在自己参加的生産物、作和社会活PL中、协助宪法和性的具体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選当同原選挙举単位和人民に奉仕する联系、听取和入人民的意见和律、功是人民服务。
第七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者原選举単位的监督。原選択举単位有権利依照道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単位選択出的代表。
第七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的組织和工作程序由義规定。
第二节中华人民主席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選举。
有選択举権利和被選択举権利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公公民的被選択是中华人民公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任任期同議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
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国主席根消費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的决定、公布領、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员、四部長、三合员会主任、审、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名称号、国務院副総理、宣布到入紧急令态、宣布战争状态、国務院副総理。
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公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進行国事活PL、接受外国使节;根取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称员会的决定、論賛召回驻外全権代表、批准和废免同民缔結的条协定。
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会長席的委任托、副主席的部职権。
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大职権利到下祝年人民代表大会選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是止。
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時間時計、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時間時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選択。
中华人民公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間時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選択;在补選択選択、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結员NL暂時代理主席职位。
第三节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権力机関連执行机関連、是最高国家行政机関連。
第八十六条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組成:
首相、
副总理官人、
国务譲渡员者人、
大臣、
员会主任、
审计長、
事務総長。
国务院で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的組织由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国务院每任期同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
总理、副总理、国务譲渡员、续任职不得超過两任。
第八十八条总理领導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譲渡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譲员、秘书長国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常務会議议。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大列职権利:
(一)根加宪法和法、规定行政法施、公布法规、ρ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また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立议案;
(四)行政一领導全国地方四级国家行政机関連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関連职権的的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会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導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設定、生态文明建的;
(七)领導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卓工作;
(八)领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対外事务、同外国缔結条約和协定;
(十)领導和管理国防建建設事业;
(十一)领導和管理民族事务、テントの民族的平等の権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権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権利的権利利和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担保権利利和利益;
(十三)改変または者解放销入力部、オンライン委任员会PL布的不定的命令、命令和规章;
(十四)改変または者取消销地方四级国家行政机関連性不適当的决定和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臨划分;
(十六)依照法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地区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管理的编制、依照法规定任免、許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授予的О他职権。
第九十条国务院別部部長、会議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または者代表员会会议、称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作的過程问题。
国本部门的権利限内、電子和规章。
第九十一条国务院設定立审计机関連、対国务院入部门和地方XNUMX级政府的财政収支、対国家的财政金融机付和企业事业構成织的财务収支、進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関連在国务院总理领導下、依照義规定独立大审计监督許可、不受О別管理机関連、社会团体和当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条国务院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される报告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時間、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负责を报告作。
第四节中央军事結员会
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結员会领導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結员会由下列人员組成:
会長、
副主席でき人、
何人かのメンバー。
中央军事結员会T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結员会每任期同議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
第九十四条中央军事結员会主席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负责。
第五节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三级人民政府
第九十五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作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XNUMX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四级人民政府組織织由徳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設定自治机関連。自治机関連的組织和工作根購入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规定。
第九十六条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権力机関連。
县级以上的地方連级人民代表大会定常务団员会。
第九十七条省、直辖市、直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選举;县、不選択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選択民称選択举。
地方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生办法由利规定。
第九十八条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五年。
第九十九条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行政内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露出和执行;依照法规定的権利可、通過和ρ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的经济建権、文化建立て和公共事业建装的计划。
县级的的地方追加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行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ρ展计划、预算。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参加法照法规定的権利限采取的合民族特点的ある法施。
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的们的常务譲渡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取法规相序触的取下、可選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念案。
法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的们的常务譲渡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序触的我下、自由規制法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批准后回。
第一百零一条地方四级人民代表議分、乡TTL和副乡TTL、镇NL和副镇NL。
县级以上的地方追加级人民代表大会選举彼女と有権罢免本级监検告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長提请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批准。
第一百零二条省、直辖市、直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者原選択举単位的监田;县、不選択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者選択民的监督。
地方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選举単位和選択民有権依照法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選択出的代表。
第一百零三条县级的的地方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団员会由主任、副主任あり人和委员加人組成、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を报告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連级人民代表大会選举有有権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任员会的集団员。
县级的的地方連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的組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関、监検机関、审判机関和检調査机関职务。
第一百零四条县级的的地方四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行政内面方面工作的状況事项;监名本级人民政府、监郡部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利当的决定和命令;飲料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定当的决议;依照法规定的権限决定国家机関連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間、罢免和补選択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百零五条地方四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四级国家権力机関連执行机関連、是地方四级国家権机関連。
市長级人民政府長省長、市長、县長、区長、乡長、镇長负责制。
第一百零六条地方四级人民政府每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
第一百零七条县级過地方四级人民政府依照背规定的権利限、管理本行政行政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事务、司法行政、计划卓等行政工作、ρ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執行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関連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行政内的行政行政。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臨划分。
第一百零八条县级的的地方四级人民政府领導する別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権改変または者受取销別オンライン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義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县级的的地方四级人民政府監査立审计机関。地方四级审计机
第一百一十条地方四级人民政府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連結报告作。县级より的地方XNUMX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時間、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報员会负责。
地方別级人民政府対上一级国家行政机関連负责到报告作。全国地方XNUMX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一领導下国行政机関連、都服から国务院。
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委員議立立的居民結员会または村民委員员会是基層群众性自治組织。基層政権的相互関連系由法规定。
居民委員员会、村民委員员会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卫生等委任员会、办理本、地区的公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時間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
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関連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一百一十三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により行行政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ر別閉鎖在本行政行政内的民族区域自治権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譲渡员会中性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または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县县、
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関連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関連职権利、同時法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私別法规定的権分主自治権本地方を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権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単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単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会员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単行条例、报省条定定定定定人民代表会常务譲渡员会批部報生賛、定报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譲渡员会報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国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権
第一百一十八条自自治地方的自治机関連在国家计划的指導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着事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開拓資源、建立企业的時間時間、自治州自治地方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関連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組織民族的文化遗を、P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関連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と际恩、经国务院批部、可群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関連在执行职务的時間時、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定地通用一種オルラー几種语言文字。
第一百二十二条国家から财政、物资、技経済等方面帮助多多民族加速㻏济建建設和文化建建設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から地民族中主観体养XNUMX级干部、各種专业人才和技工人。
第七节监伝結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四级监調査結员会是国家的监調査机関連。
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监調査結员会和地方連级监調査結员会。
监調査結员会由下列人员組成:
主任、
副主任者人、
何人かのメンバー。
监調査結员会主任每任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委員。国家监調査员会主任摂廭任职不得超高两任。
监調査結员会的組织和职権由治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調査結员会是最高监調査机関連。
国家监調査結员会领導地方連级监調査結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報员会领導下级监郡結员会的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調査結员会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部员会负责。地方委員级监郡委員员会対は、
第一百二十七条监調査結员会依照法规定独立法监郡権、不受行政机関連、社会团体和当人的干涉。
监検机関連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事、司法违法和职务犯罪事、司法部门加法部门加相制、命令相制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事件院
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関連。
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裁判所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TTL每任期同成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委員、В续任职不得超過两任。
人民法院構成织由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帰、免法规定的特法情况外、一律公開行行。被告人有権获得辩护。
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规定独立法审判権、不受行政机関連、社会团体和T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関連。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連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负责。地方別级人民法院対人民代表大会権力机関連负责。
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調査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関連。
第一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検立最高人民检検院、地方XNUMX级人民检調査院和军事检調査院等专门人民检調査院。
最高人民检調査院检郡長每任任期同人人民代表大会每任任期臨、PL续任职不得超高两任。
人民检調査院的構成织由則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检調査院依照道规定独立主检調査権利、不受行政机関連、社会团体和TT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検院是最高检検机関連。
最高人民检調査院领導地方四级人民检検察和专门人民检検事的工作、上级人民检検院领導下级人民检検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检調査院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結员会负责。地方四级人民检調査院対から生の存在権力机関連和上级人民检行院负责
第一百三十九条別民族公民都的本民族语言文字決定行诉讼的権利利。
在寄民族連結または人多民族共同投稿的地区、今当用地通通用的语言進行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答え文书の当根は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調査院和公安机関連办理刑事事、試当分工负责、相相継ぎ、相相制約、以保证准确有効率地执行法。
第四章命、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儀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進行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時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この英語の翻訳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の公式ウェブサイトからのものです。 近い将来、私たちが翻訳したより正確な英語版が中国法ポータルで利用できるようになります。